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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2017年玄武镇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农田水利部分) 资格预审公告

浏览量:1869  发布时间:2017/8/30 16:56:00

一、招标条件

鹿邑县2017年玄武镇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农田水利部分)已由鹿发改【2017】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鹿邑县2017年玄武镇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农田水利部分)

2.2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7]0810号;

2.3 建设地点:鹿邑县玄武镇;

2.4 总 投 资:约2022万元;

2.5 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第1-8标段:新修、整修田间道路及植树等;

 (2)第9标段:新打、维修农用机井、新建桥涵、排水沟整修及混凝土硬化等;

 (3)第10-11标段:潜水泵、电缆线等采购及安装;

2.9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鹿邑县辖区内注册公司或设立独立核算分公司,否则招标人不予其签订施工或供货合同。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第1-9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2014年08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业绩;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须由申请人与之签订;至少与申请人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申请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社保证明是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缴费证明专用章);

(6)申请人须具有2014年08月0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 第10-11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水泵专业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和销售商投标),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信誉;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3 申请人已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申请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内容未包含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信用信息的,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5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授权人之一,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缴费证明专用章;

3.6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7 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8 信誉要求:要求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9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10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11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2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数量为5人。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申请人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于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分至下午18: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

4.2 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4.3申请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资格预审文件费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4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分至下午18: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鹿邑县卫真路中段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4-7183671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

联系人:刘亚猛

电  话:0394-7989022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7182

鹿邑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94-7223167

 

 

 

                                                   2017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