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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供应商选定项目变更公告

浏览量:1779  发布时间:2017/8/30 17:16:0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浚县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供应商选定项目变更内容发布如下:

1.本项目标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所涉及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的第2条:原定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有效;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浚县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附表内的产品;开标前须在浚县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或代理商和售后服务网点(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或代理商需提供租房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原件备查)”现变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有效;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浚县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附表内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产品;开标前须在浚县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或代理商和售后服务网点(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或代理商需提供租房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原件备查)”。

2. 本项目招标文件P39附件2《浚县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附表内的产品:一、电代煤产品只保留冷暖空调和电暖气,其它产品取消;二、气代煤产品只保留燃气壁挂炉,其它产品取消。

3. 供应商所投《浚县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附表内的产品及配套设备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供应商近3年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类似经营业绩,销售(浚县选择《河南省电代煤、气代煤设 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产品)50 万元以上的得 6分,在 30-50 万元之间的得 3分,在 30 万元以下的得 1分。(须提供近3年中任一年度销售情况表及税务发票) 

5.本项目原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9时00分现变更为2017年9月15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同原定地点。

6.其它内容不变。

7.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投标人确认,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2-5532180

招标代理: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莲鹤大厦701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2-3261566  15639207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