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南省鄢陵县老花木园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PPP模式)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鄢陵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鄢陵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省鄢陵县老花木园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PPP模式)。
2.2招标编号:YLZFCG201706130-F
2.3项目编码:Y2017FZ134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共4条路,路线全长共计25.976km。其中:X011线长12.907km,Y008甘太线南段长4.010km,Y008甘太线北段长2.055km,Y010安新线长6.005km,醉春路长0.999km。另行建设桥梁7座,设置涵洞14道,设置交叉28处,绿化工程31.736km(包含许由路及许鄢快速通道);在醉春路设置路灯44套;设置通信工程 17.736km;设置苗木中转站21个(包含许由路)。
2.6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拟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11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3.2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2059.03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市场融资17500万元,占总投资的79.33%;项目资本金4559.03万元(其中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按10%:90%的比例出资),占总投资的20.27%。
3.3项目规模:本项目共4条路,路线全长共计25.976km。其中:X011线长12.907km,Y008甘太线南段长4.010km,Y008甘太线北段长2.055km,Y010安新线长6.005km,醉春路长0.999km。另行建设桥梁7座,设置涵洞14道,设置交叉28处,绿化工程31.736km(包含许由路及许鄢快速通道);在醉春路设置路灯44套;设置通信工程 17.736km;设置苗木中转站21个(包含许由路)。
3.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模式。
3.5其他采购需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年份向后推算,2017年成立的企业提供月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2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总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17年成立的企业以月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3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融资能力,以下三者提供其一即可: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银行(含其分行及支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2亿元的授信证明;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银行(含其分行及支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初步合作意向书;③上市公司通过股市融资不低于2亿元的股东决议;
4.4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投资或建设的合同金额1亿及以上的公路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
4.5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6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7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4.8鄢陵县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PPP项目的申请人;
4.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4.9.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9.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10.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9.4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9.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9.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4.1、4.7、4.8款要求,第4.2至4.6款要求需联合体某一成员满足即可。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
7.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报名。详情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www.xczbtb.com)易游网页版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资格预审文件下载:申请人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8.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9.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9.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9.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4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将拒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鄢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鄢陵县花都大道149号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374-270031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3768337
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