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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一干渠偃师段沿渠防护工程(材料采购部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2630  发布时间:2017/8/30 17:34:00

东一干渠偃师段沿渠防护工程(材料采购部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72号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陆浑灌区偃师市管理局的委托,就东一干渠偃师段沿渠防护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陆浑灌区偃师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一干渠偃师段沿渠防护工程(材料采购部分)项目

2.2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72号

2.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4预算金额:人民币691027元

2.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6工程地址:东一干渠偃师段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8建设规模及内容:沿渠18.6km(其中大口段9km、缑氏段3.8km、府店段5.8km)安装警示标牌、防护网和渠壁揽挡工程;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防护网、防护栏

二标段:基础混凝土

标段

招标采购内容

规格

单位

工程量

1

防护网

3m*1.8m 直径4mm注塑

12400 

防护栏

2.2m高 壁厚1.5mm加注塑

12400

2

基础混凝土

C30

m3

33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能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2)投标人须具有招标材料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在开标时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材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4)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能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携以下原件到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进行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资料,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报名将被拒绝。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磋商文件售价一标段:人民币500元/份、二标段:人民币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下午15时00分。

5.2、响应性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配楼)开标一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陆浑灌区偃师市管理局

地    址:偃师市洛神路7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837925558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室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    话: 0379-60865286

电子邮箱:hntianlong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