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滨区寇店镇和谐社区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招 标 公 告
浏览量:1920 发布时间:2017/8/30 16:29:00
1、招标条件
受洛阳伊滨区寇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就洛阳伊滨区寇店镇和谐社区东延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伊滨区寇店镇和谐社区东延道路新建工程;
2.2招标编号:HNXWLY(2017)012;
2.3项目概况:洛阳伊滨区寇店镇和谐社区东延道路新建工程起点位于已建成的掘丁路(K0+000),路线向东经李家村后,止于腾飞市政料场处,终点桩号K0+538.680,路线全长538.680m。
洛阳伊滨区寇店镇和谐社区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20米,路面宽16米,两侧各2m绿化带。横断面具体布置:2m(绿化带)+0.75m(平石)+3.5m×4(行车道)+0.75m(平石)+2m(绿化带)。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建设地点:洛阳伊滨区寇店镇;
2.6预算金额:约500万元;
2.7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自筹资金;
2.8工 期:60日历天;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自有3000型(含)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合机及摊铺压实设备的发票及购买合同原件或公证件、设备在洛阳市范围内的场地租赁协议或自有使用权证的材料原件。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公路工程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和合同原件为准)。
3.6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考B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7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30 日至2017年 9 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1005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考B证);(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
报名时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伊滨区寇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伊滨区寇店镇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138379702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1005室
联系人及电话:韩女士 15538847122
2017年8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