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鹿邑体育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鹿采购【2017】0602号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整体施工;
现变更为: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整体施工(高低压配电工程除外);
2、原设计招标控制价为:项目投资额1.2%(即420万元);
现变更为:设计招标控制价为费率1.2%(各投标人按费率报价);
3、原招标文件第55页投标函设计阶段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
现变更为:设计阶段愿意以费率(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
4、原招标文件第30页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四条结算方式: 二次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均可作为结算依据。
现变更为:二次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设计、监理、项目实施机构等认可后均可作为结算依据。
5、原招标文件第30页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七条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现变更为:发包人承诺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项目前期所有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原招标文件第34页第三部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相关规定调整
现变更为: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7、原招标文件第35页第三部专用合同条款原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
现变更为: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
8、原招标文件第40页第三部专用合同条款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现变更为: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安文费按相关规定计取,临时设施由乙方负责建造。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开祥体育中心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5266285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民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口西北角福晟国际2#楼11楼东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371-55058752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0394-7187182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