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易游网页版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嵩县洛栾快速通道田湖段绿化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68  发布时间:2017/8/29 17:25:00

嵩县洛栾快速通道田湖段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017-0110ZF

一、招标条件

嵩县洛栾快速通道田湖段绿化工程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嵩县田湖镇

2、建设规模:洛栾快速通道嵩县田湖段,全长10.2公里,从公路界向外,两侧30米范围内全部绿化,总面积960亩,其中可绿化面积639.2亩。全线进行行道树绿化,绿化面积505.6亩;产业园区两侧进行边沟绿化,绿化面积87.56亩;县界以南、高速出入口以南两地采用微地形绿化,面积46亩;全县两侧外沿栽植保护护栏。

3、预算金额:约2091.6万元

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 5个标段,各标段小班号如下:

一标段:E6、E7、E9-E19、W7、W8-W23、W25-W29;

二标段:E21-E24、W30-W41;

三标段:E25、E27-E36、W42、W44、W45-1、W45-2、W463;

四标段:E38-E52、E53-1、W48-W59;

五标段:E53-2、E54、W60、W61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持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或林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3、企业在2014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含300万)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网上公示。(类似项目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①近三年在检查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建设主管部门有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②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的,竣工验收不合格的;③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0、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将打印

留存,投标人须提供网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 2017 年 9月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D区受理大厅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且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4)委托代理人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5)企业人在2014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含300万)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网上公示。(类似项目是指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7)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承诺书。

(8)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 月 28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510102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865286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206室

邮    箱:hntianlong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