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叶县2017年小麦生产产业扶贫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叶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叶县2017年小麦生产产业扶贫项目
2.2采购编号:YZC-2017-GB-199
2.3采购内容:小麦种子和小麦拌种剂一批;
2.4预算金额:约243万元;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6交货地点:叶县农业局指定地点;
2.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
第一标段:小麦种子一批(品种为百农207、百农418、济麦4号、豫麦49-198、矮抗58、漯麦9号);
第二标段:小麦种子一批(品种为百农207、百农418、济麦4号、豫麦49-198、矮抗58、漯麦9号);
第三标段:小麦拌种剂一批,主要成分:吡虫啉含量≥600克/升悬浮种衣剂,苯醚甲环唑含量≥30克/升悬浮种衣剂,每亩用量:吡虫啉≥35克,苯醚甲环唑≥30克;
第四标段:小麦拌种剂一批,主要成分:吡虫啉含量≥600克/升悬浮种衣剂,苯醚甲环唑含量≥30克/升悬浮种衣剂,每亩用量:吡虫啉≥35克,苯醚甲环唑≥30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种子检验报告(近期)、种子审定证明;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种子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种子审定证明(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2第三、第四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生产厂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且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经销商参与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生产厂商农药三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
3.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缴纳税收凭据,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一家投标供应商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
5.2报名注意事项: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报名;同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并装订成册。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3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建设东路太和花园8楼801室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 09 时 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叶县农业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5-8053415
地址:叶县昆阳大道30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3937104718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