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电视监控报警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的委托,现对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电视监控报警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电视监控报警系统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1号
2.3招标范围: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电视监控报警系统改造项目,包括本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供货、施工、原设施拆除与恢复、垃圾清运、办理验收手续、保修等范围。本招标项目标段号:JKGZ-1。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制造验收标准、规范,安装一次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其印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监控或安防或安防监控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违法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2)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10房间)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其印章)
(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本公告3.4条款信誉要求的相关承诺书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打印页面
(6)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企业简介
(10)反映企业信誉及能力的其他相关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按通知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10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10房间
邮 编:450046
联 系 人:武先生、赵女士
电 话:0371-69092157
邮 箱:wgq3911076@sina.com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