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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和郑民高速上下道口防护栏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957  发布时间:2017/8/28 18:22:00

连霍高速和郑民高速上下道口防护栏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连霍高速和郑民高速上下道口防护栏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连霍高速和郑民高速上下道口防护栏等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8-42    

1.3 项目地点:中牟县境内

1.4 资金来源及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内容 :防护栏、红绿灯联网控制系统、监控设备及带管理室的移动公厕等采购与安装。

1.6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1.7 质保期:一年

1.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2 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建筑材料或五金建材销售经营范围;

2.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2.4 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2.5 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前已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真实有效的手机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述资料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学府广场A座2002)接受初验并报名。

3.2 投标报名另携带资料

被委托人社保、劳动合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社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近一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按照上述报名资料要求顺序胶装成册。新成立公司所提供的资料不足以上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人员社保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缴满近半年有效的社保凭证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以个人单页为准。审计报告需报名现场提供查询代码。投标人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若投标单位所携带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单位进行报名。)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388696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220国道附近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9103877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学府广场A座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