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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双桥(东)安置房建设项目临时用电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2947  发布时间:2017/8/28 17:36:00

郑州市惠济区双桥(东)安置房建设项目

临时用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惠济区双桥(东)安置房建设项目临时用电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惠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临时用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双桥(东)安置房建设项目临时用电施工

2.2项目编号:ZQLY2017-0012-GK

2.3项目位置:郑州市惠济区站东路以东,江山路以西,科技路以北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规模: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80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图纸深化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办理供电手续、送电、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外部关系协调等全部内容

2.7工期要求: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保修期限:3 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肆级、承试伍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

3.5投标人须承担过2014年1月1日以来2份类似项目业绩;

3.6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须携带资料

4.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 14:30 分至 17:00 分(北京时间);至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与梧桐街交叉口大学科技园孵化2号楼B座20层报名。

4.2报名须携带资料:

4.2.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2.2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2.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2.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没有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

4.2.5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6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根据豫建建[2016]38 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查询信息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惠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北路11号

联系人: 马先生    李女士

电话:0371-55115369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与梧桐街交叉口大学科技园孵化2号楼B座20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8526902、55565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