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豫灵镇经二路亮化工程路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豫灵镇经二路亮化工程路灯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ZDYR-2017-550
3. 建设地点:灵宝市豫灵镇经二路 ;
4. 项目内容:本工程为豫灵镇经二路亮化工程路灯采购项目,路灯29套,C25砼路灯基础,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质量要求:合格;
6. 工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全部内容;
8.预算金额: 206885.87元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7年8 月28日至2017年 8 月3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开元大道中段怡馨年华小区西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相关专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2014年以来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3、谈判文件的获取: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为:2017年 9 月 6 日 15 时30分,响应性文件递交的地点(同谈判地点)为:灵宝市开元大道中段怡馨年华小区西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入谈判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户 名: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开户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09314001100000028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64398615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8-3153189 18339887388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