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18年物业设施改造零星工程施工入围单位
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
2017年至2018年物业设施改造零星工程施工入围单位项目
2.招标编号:
HNCJ-17-0819
3.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4.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标段: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3.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为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报告);
3.4财务状况: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由第三方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3.5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需提供报名企业2014年7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标段:
3.4.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资质;
3.4.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3.4.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为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报告);
3.4.4财务状况: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由第三方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3.4.5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需提供报名企业2014年7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说明: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河南国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