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23线新密境苟堂关口至超化樊寨段大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豫公路养〔2017〕3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转移资金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现委托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规模:该项目起点位于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起点桩号K29+712.253)向西经苟堂、大槐、超化,至项目终点新密市超化镇樊寨,(终点桩号K47+907.210)实施路线总长14.901公里。路基宽10.5~42米,路面宽8.5~16.5米。
2.2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交通等工程的施工和施工监理服务。
2.3 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17年10月,计划完工日期:暂定2017年12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27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合同段号
起讫桩号
长度(公里)
工程内容
No.1
第一段:K29+712.253~K31+194.234
第二段:K32+282.544~K32+880.381
第三段:K34+608.947~K40+183.236
7.654
路基、路面、交通等工程的施工
No.2
第四段:K40+660~K47+907.21
7.247
路基、路面、交通等工程的施工
2.5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通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没有担任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交通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2 监理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交通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企业成立后各年度,下同)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具有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书,近三年无亏损。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分别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以下(含C级)或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以下(含C级)的企业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受惩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的施工或施工监理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 施工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下同)独立成功完成了至少3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累计建设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大修、改建或新建工程施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3.10 监理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独立成功完成了至少3个单项施工监理合同金额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累计建设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大修、改建或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施工投标人:要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经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和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下同)身份证、业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供现场审核)、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
监理投标人:要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经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和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经办人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供现场审核)、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会议室(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西路28号
邮 编:450015
联系人:郑先生 袁先生
电 话:(0371)68995181
传 真:(0371)689951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层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秦先生 熊先生
电 话:(0371)68638111
传 真:(0371)68638111
2017年8月28日
附件1: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建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特此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等代替。
2-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1、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经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若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对其按废标处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彩色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不得用签名章代替。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还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人表人签署。
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并将公证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应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
授 权 书[1]
致:(招标人全称)
(投标人全称)(职务)(姓名)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在 (项目名称) 第 监理合同段的投标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再授权。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授权人: (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本授权书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时办理,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则不需办理本授权书。具体授权范围应满足投标人须知要求,并附被授权人有效证件的彩色影印件。当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办理授权书公证时,投标人须在本授权委托书后附有经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单位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如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废标处理。当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