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台前县产业集聚区飞天羽绒园厂房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XZB20170923。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台前县产业集聚区。
2.3 资金来源及金额:约1700万元,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2.4 标段划分:共四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段,台前县产业集聚区飞天羽绒园厂房(2#、7#、8#)建设,每栋厂房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 结构为钢结构;第二标段:施工标段,台前县产业集聚区飞天羽绒园厂房(9#)建设,厂房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结构为钢结构;第三标段:监理标段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飞天羽绒园厂(2#、7#、8#)监理服务;第四标段:监理标段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飞天羽绒园厂9#厂房监理服务。
2.5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6 工期:施工标段:90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证明和或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3.4 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五大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具备相关专业上岗证;以上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证明或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监理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3.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6 项目总监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如需要)、职称证书;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证明或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需要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企业成立后各年度)。
3.8 业绩要求
3.8.1 施工标段: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施工类业绩。
3.8.2 监理标段: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至少承担过一个工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3.9 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监理能力,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期间,查询范围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一个投标单位只能针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7年8月28 日至2017年 9月1 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到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报名。
5.2 报名携带资料:
施工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资料、无在建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上岗证;以上人员的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或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三年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监理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接受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证书、职称证、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三年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3 以上资料携带原件供查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留两套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按照以上顺序排序,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公司名称,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收)。
5.4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5 投标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不予更换。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5.6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本单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拾万元整(100000.00元),第二标段:拾万元整(100000.00元),第三标段:壹仟元整(1000.00元),第四标段:壹仟元整(1000.00元)。
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5328511
地 址:台前县新城区经六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地 址:濮阳市长庆路与江汉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昆濮集团909室
电 话:0393—2060667 0371-86688490 18639370718
电子邮件:hxzbpy0393@163.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