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委托,对郑东新区2017年教文体局校园LED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2017年教文体局校园LED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编号:郑东公开备【2017】24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范围:郑东新区2017年教文体局校园LED电子屏设备采购与安装
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质保期: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必须为具有显示屏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或者经销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必须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且显示屏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同时投标产品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3C认证(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业绩要求: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供应商近三年(招标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1日 (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原件,并提供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b.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生产厂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针对代理商或销售商)、3C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4)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6)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及供应商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车老师
地 址:郑东新区熊耳河路才高街东龙大厦南楼812室
电 话:0371-671790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5536597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