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第二净化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县第二净化水厂升级改造工程经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2017】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县第二净化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新县香山湖管理区林冲村叶山村民组。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工程规模:新增用地41亩,建设进水稳压井、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反冲洗间及中控室、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排水池、排泥池、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等。将现状设计规模4万m3/d升级改造为6万m3/d。
2.5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本工程约4300万元。
2.6 招标范围:1施工招标为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2监理招标为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施工招标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齐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开标时须交验建造师有效身份证件,不能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经报名确认,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监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或项目总监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劳动合同。
3.4 外地企业须按豫建建【2014】82号、豫建【2014】125号和豫建【2016】3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报名。
3.5 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信阳工程建设一体化平台”诚信公示栏公示。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书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电话)、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或项目总监的近3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无效,社保证明中需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且必须出具社保部门办公电话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劳动合同,施工标段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身份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监理标段还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以上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企业需同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在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报名区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有材料须出示有效原件(要求可为复印件的除外)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3.(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查询信息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扫描二维码。)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3000元(未中标人在图纸完整归还时退还押金)。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9月6日17:00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注明工程名称)。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账户:941 007 010 001 320 005。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施工为50万元,监理为1.8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到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信阳市新县朝阳路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9376331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737622225;18737640732
监 督 单 位: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 督 电 话: 0376-298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