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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工业大道西延(喂尚路-夏都大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489  发布时间:2017/8/28 10:17:00

偃师市工业大道西延(喂尚路-夏都大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工业大道西延(喂尚路-夏都大道)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实施,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伊洛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工业大道西延(喂尚路-夏都大道)建设工程;

2.2项目概况:道路长971.76米,红线宽40米,施工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给水、照明及电力工程。

2.3招标编号:偃政采【2016】004号-1;

项目编号:偃公建【2016】015-2

代理机构编号:ZJLY-2017-045;

2.4建设地点:偃师市工业大道西延(喂尚路-夏都大道);

2.5预算金额:12220543.65元;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计划工期:10个月;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原件;

3.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五大员证书齐全(施工员(市政)、质检员(市政)、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

3.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7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000万类似市政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书或合同原件)

3.8 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9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10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5.3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身份证原件;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市政)、质检员(市政)、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6)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7)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000万类似市政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书或合同原件);

   8)投标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备注:上述2-9项材料需携带原件,留清晰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6.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6.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每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偃师市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伊洛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产业集聚区二楼    

联系人:蔺先生           

电话:13608658005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200米世贸中心B座2405室

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0379-63330001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