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陶湾南沟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及产业提升建设项目
之骑游步道及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栾川县陶湾南沟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及产业提升建设项目之骑游步道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经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栾川县陶湾南沟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及产业提升建设项目之骑游步道及配套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陶湾镇;
2.3、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陶湾镇南沟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及产业提升建设项目资金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骑游步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桥梁建设及护栏采购与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须提供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4、2014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份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是从事专业生产(安装)护栏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交通护栏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护栏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须提供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5、2014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份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要求:
3.3、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3.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报名地址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顺丰快递四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现金或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陶湾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6640373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顺丰快递四楼
邮编:4715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5585907 18736257290
电子邮件:hnd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