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英美烟公司旧址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工程已经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到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英美烟公司旧址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工程
2.2招标编号:GMGG17579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英美烟公司旧址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工程。许昌英美烟公司旧址为二十世纪初期英美烟公司在许昌设立,现位于许昌西关,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北侧。2009年6月英美烟公司旧址被公布为许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旧址上现存英美烟公司烟叶收购站洋账房、办公室、开款房、仓库、金库共五座建筑,隶属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进行管理及使用。本次维修主要包括洋账房、办公室、仓库、开款房四座建筑。维修内容为屋顶的揭瓦修缮,增加屋面防水层;屋面残损的瓦件及糟朽的檐部飞椽、连檐等木构件的更换;内墙涂料的恢复;外墙水泥抹面的剔除和酥碱砖体的凿补与砖缝的勾抹;残损的门窗构件的修缮及补配,建筑立面拉扯的混乱电线等的处理;室内地面木地板的补配,木吊顶的补配,部分违章搭建建筑的拆除等。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通过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省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须到河南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提供备案相关证明资料;
3.4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资格证书(培训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5投标人2014年以来须具有一项类似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文物行政部门验收通过证明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有效期内);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8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自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图纸30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或文物保护资格证书(培训证书),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物行政部门验收通过证明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备案证明(省外企业适用),“信用中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9:00(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第一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信息
6.1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第一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地 址:许昌市湖滨路43号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0374-2188090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
联 系 人:常先生、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邮 箱:hngmzb3@163.com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