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枪弹痕迹检验装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各供应商参加。
二、询价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枪弹痕迹检验装备项目
2.2项目编号:汴财询(2017)141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询价范围: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枪弹痕迹检验装备
套
1
18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
2.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三、被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被询价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经销商所提供产品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授权书和售后承诺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告);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7、须提供危险枪支射击架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3.8、本次询价不接收联合体。
四、询价文件出售信息:
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询价文件。
出售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东赵屯(县街小学对面)昌盛花园五号楼东单元2楼东户
出售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售 价:人民币800元/包
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资格要求中所对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以上被询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时单独提交,供询价小组审查。经审查不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或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不能参加本次询价。询价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询价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询价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询价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六、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文件
6.2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0371-25323186
地址:开封市中山路中段86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13271152838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东赵屯(县街小学对面)昌盛花园五号楼东单元2楼东户
邮 箱:sdzfhn@126.com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