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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青蓬冲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结余资金用于项目区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674  发布时间:2017/8/25 11:30:00
罗山县青蓬冲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结余资金用于项目区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SSHGZLJY-SG

一、招标条件

    罗山县青蓬冲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结余资金用于项目区河道治理工程已经由河南省财政厅豫財农【2015】106号和河南省水利厅豫水管【2017】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罗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青蓬冲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结余资金用于项目区河道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信阳市罗山县境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内容:本次治理范围为一号支沟桩号0+100~0+570段、二号支沟桩号0+100~0+700段,治理总长度1070m。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

2.7、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8、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拟投入主要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窗口

有意投标的单位由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合法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资料原件报名(验原件留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附材料清单按顺序排列并用A4纸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的时间、地点):2017年 9月19日14时30分,

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黄 先 生    

电  话:131938879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话:18336005667/18638778877

水行政监督部门:罗山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2178801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