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JJ087/新交建JT17-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国道107线新乡境改建工程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新乡市人民政府以新政文﹝2017﹞67号文件批准。项目授权主体是新乡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新乡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条件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申请人参考,不应作为申请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申请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国道107线新乡境改建工程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规模:建设里程 51.91 公里,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全线设特大桥1323.5米/1 座,中小桥346.56 米/12 座,涵洞111道,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式立交1处,天桥6座,平面交叉55处,匝道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2 处。
(4)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总投资为242950.52万元,批复概算金额为230304.0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56050.50 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约3061.5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50331.28 万元;预备费约10472.16 万元;跨铁路桥约9094.11 万元;施工保通费约1294.50万元。
项目资本金为49000.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0.17%,其中,政府方出资9800.00万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20%,社会资本方出资39200.00万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80%;其余资金193950.5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9.83%,其中172604.52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占总投资比例71.05%。本项目预计可获得国省补助资金31146.00万元,其中9800.00万元作为政府出资,剩余21346.00万元用于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5)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新乡市东部,经过卫辉市、延津县和原阳县3个县市。
2.2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国道107线新乡境改建工程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中标后,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3)特许经营期:建设期3年,运营期20年;
(4)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要求:
3.1主体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3)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规定,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3.2商业信誉: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完税证明)。
(3)信用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与个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需提供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查询时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
3.3财务状况: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
3.4投融资能力:
(1)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以最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具有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低于17.2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或融资意向书/函/合同。
3.5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控股方。
(2)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并提供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所有相关资料,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投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第3.1至3.3条的资格要求,第3.4条申请人的总资产、净资产、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加权求和确定。第3.5条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申请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成员为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5. 政府采购政策
5.1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 25 日至 2017年09 月 07 日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6.2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6.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6.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6.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分。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1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新乡市交通局:0373-3523320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0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招 标 人:新乡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新乡市胜利中街298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史先生
电 话:0373-2726555 0373-2028904
电子邮箱:xxsgljcw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东路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联 系 人:单先生
电 话:0371-56171200
电子邮箱:hnyida111@163.com
2017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