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东双河李家寨段(25+980~33+000)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信阳市东双河李家寨段(25+980~33+000)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经济发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东双河李家寨段(25+980~33+000)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境内;
2.3招标范围:河南省信阳市东双河李家寨段(25+980~33+000)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察工作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项目工作经历(自2014年8月1日以来);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投入主要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4日起至2017年 8 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4.3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4)企业审计报告(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5)投标人及其拟投入主要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网上查询或网页截图);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接受报名;
备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4日 9时 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
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6115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17737031584
水行政监督部门: 信阳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627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