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原阳县韩董庄水厂、齐街水厂改造配套工程
二、项目编号:原交采2017GB52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9、投标人在河南省水利网无不良行为记录,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以网上公示为准;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变更为“9、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
2、原招标公告中“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0、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报名时间);”变更为“9、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报名时间);”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内容对应上述1、2条变更内容修改。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第9、第10条内容对应上述1、2条变更内容修改。
5、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十、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中 “3、投标人在河南省水利网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的网上查询页加盖公章” 的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水利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原阳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3-7291634
代理机构:河南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341585 13027767250
六、监督部门: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6619
原阳县水利局:0373-729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