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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侯庙镇碱场小学、吴坝镇晋城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浏览量:1790  发布时间:2017/8/23 11:09:00

一、招标条件

台前县侯庙镇碱场小学、吴坝镇晋城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前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前县侯庙镇碱场小学、吴坝镇晋城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FYDLPY-2017-007

2.3、建设内容:新建2所教学楼;

2.4、建设地点:台前县侯庙镇碱场小学、吴坝镇晋城小学院内;

2.5、项目总投资:约348万元;

2.6、资金来源:2017年“全面改薄”专项资金;

2.7、工  期:一标段:100日历天;二标段: 10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及投资: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台前a县侯庙镇碱场小学教学楼;投资约124万元,建筑面积约690㎡;

第二标段:台前县吴坝镇晋城小学教学楼;投资约224万元,建筑面积约1480㎡;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注:每个投标企业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以上人员须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在本企业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出具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3.4、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查询到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截图和竣工验收报告);

3.5、提供2015年、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在本企业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出具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3.7、其他要求: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报名(双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西段)

4.3、招标文件获取: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 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携带的资料:

5.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的查询网页截图);

5.3、2015年、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4、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出具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5.5、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出具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5.6、投标人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出具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5.7、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查询到的招标公示及中标公示截图和竣工验收报告);

5.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注:以上所有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的查询网页截图;且所有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与开标时所提供资料必须一致,不得更换。提交以上所有资料2套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并左侧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需提交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夹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五楼(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贰万元整、二标段:肆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14817

招标代理单位: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239332903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