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易游网页版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浏览量:1538  发布时间:2017/8/23 11:42:00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已由偃师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

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13号1323室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3.1项目名称: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

3.2采购编号:偃公采【2017】065号

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4项目概况:偃师市古都文化生态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共包含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市规划区布点学校提升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华夏路下穿隧道新建工程、城市提质一期工程、产业集聚区大运路(工业大道)西延、永丰路(喂尚路)北延、富源路(五羊路)南延建设工程、百城提质建设、东明路西延工程及滨河大道新建工程等十类39个项目。

3.5建设内容:

(1)偃师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约45782.27万元;

(2)城市规划区布点学校提升建设项目,投资约34692.24万元;

(3)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项目,投资约47000万元;

(4)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投资约2980万元;

(5)偃师城市提质一期工程,投资约23764.78万元;

(6)河南偃师华夏路隧道新建工程,投资约69273万元;

(7)偃师市2017年百城提质(老城区)建设项目,投资约8556.16万元;

(8)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大运路(工业大道)西延、永丰路(喂尚路)北延、富源路(五羊路)南延建设工程,投资约3980万元;

(9)偃师市东明路西延道路工程,投资约3903.09万元;

(10)偃师市滨河大道(塔庄社区西-迎宾路)新建工程,投资约16633.33万元。

3.6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四、采购需求

4.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全生命周期为23 年(含3 年建设期,运营期20 年)。

4.2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经估算约为 256564.87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

4.3项目地点:偃师市境内

4.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4.5其他采购需求:无。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方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条件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5号)的要求,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资;

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要求:

3.1 财务要求: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

净资产低于5亿元的应提供第三方项目债务担保,担保方净资产应超过5亿元;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3.3申请人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且额度不低于20亿元。

3.4 其他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4、 本项目接受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类国有公司参与投标竞争, 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下属子公司参与投标竞争的,需要进行未来不承担政府债务的公示。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单位已换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的承诺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担保方的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成立的企业以2017年7月报表为准)、授权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凡受托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七、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9日,上午09:30-12:00  下午02:30-05:30(节假日休息)到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持“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偃师市)》,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

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1、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文件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才可进入投标阶段。

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可以参加项目投标。

十二、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偃师市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70715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13号1323室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3837907576   0379-63637166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