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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港区医院)5-30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七标段~第十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2150  发布时间:2017/8/23 9:02:00

一、招标条件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港区医院)5-30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七标段~第十标段)进行三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港区医院)5-30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七标段~第十标段);

2.2 项目编号:HXCG-HN-170703

2.3 项目概况: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港区医院)5-30万医疗设备采购,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相关部分);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 设备需求及标包划分;

2.6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交付验收使用;

2.7 交货地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货物需求

数量

单价

第9标段

9-8包

数值化全自动便潜血分析仪

1

29

第10标段

10-8包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原装进口)

2

25

 

    注:每个标包不接受2个及以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供应商报名,以报名先到者为准。供应商可就对以上所有标包进行投标报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2 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4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其指定总代)及售后承诺书;     3.5 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    3.6 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8 月 22 日起至2017年 8 月 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园田路交叉口向北300米鑫泉商务4楼405室。

    4.3 报名携带资料:

(1)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

(3)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品牌、型号)及售后承诺书;

(4)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承诺书。

     注: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提供2套。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机构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园田路交叉口向北300米鑫泉商务4楼405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牛老师

电    话: 0371-53373125  E_mail:huaxinem@163.com

单    位: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帐    号:77250188000112621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东风路支行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