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易游网页版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园林公厕等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528  发布时间:2017/8/22 16:1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园林公厕等建筑工程,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洛阳市园林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园林公厕等建筑工程,DYZBLY-2017-068号;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7】240号;

2.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

2.4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拨款,3396509.29元;

2.5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园林公厕等建筑工程,新建园林公厕3座、亭子2座等。工期:2017年11月10前完成;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须提供近最近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7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上午8:30至2017年8月29日下午18: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上午8:30至2017年8月29日下午18: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上午09时30分,网络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并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6.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园林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379-65520098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茹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2301)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