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屋顶绿化项目
2、项目编号:WJJS[2017]JC140
二、变更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5 评定标准
5.5.1 招标人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从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响应人。
5.5.2 在质量、服务不相等情况下不以价格作为中标之唯一条件。
现变更为:
5.5 评定标准
5.5.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两名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招标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8779666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1017号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837730287
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华鑫苑高层21号楼5001室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