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郑州市公安局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新增设备项目
日 期:2017年8月21日 招标编号:郑财经建2017-072号
一、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项目为郑州市公安局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新增设备项目,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参加。
二、招标范围(见下表):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工期
交货地点
招标控制价
1
郑州市公安局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新增设备项目
1套
合同签订后30天
免费送货到郑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市局及市内各分局)
579413.2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相关资质证件齐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17年内连续三个月专用收据或社保机构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
5、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6、提供河南省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加的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an.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016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网查询打印页。
注:以上证件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盖章留存。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 2017年8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 300 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六、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9 时]之前递交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时 ]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开标,届时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等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371-65945493
传 真:0371-65990562
招标人名称:郑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620758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二七路110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