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西华县安康大道西段等7条道路新建工程PPP项目已由 西华县人民政府以西政文【2017】81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西华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西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西华县安康大道西段等7条道路新建工程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西华县安康大道西段等7条道路新建工程PPP项目总投资约42460.0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西华县安康大道西段、特色商业街人民路等四条道路、长平路西延、机西高速黄桥站至县城连接线等7条道路,道路长度10373.613米。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限为15年(含建设期2年)。
3.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42460.03万元。
3.3项目地点:西华县中心城区范围及县城东外环区域。
3.4运作模式:拟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工作。
4. 申请人资格要求4.1 (1)主体要求: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经审计总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壹亿元整(以 2015 或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报表为准 );
(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规行为,并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本项目允许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招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⑤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1、3、5项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各自分工满足社会资本资格条件第2、4项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
⑥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 资格预审方法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5.3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国贸2906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6.2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申请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1份,未在规定期间内提供以上资料的申请人视为无效报名。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西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西华县境内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94-2530886
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国贸29楼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0394-8399972
2017 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