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由《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15~2016年“粮安工程”智能化粮库升级项目名单的通知》(豫粮文〔2016〕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城郊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
采购编号:SFCG-2017-02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根据《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6号)文件的精神,在全市两个库点实施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其中平顶山城郊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库点为第三类型;宝丰国家粮食储备库库点为第四类型;
2、招标范围:第三类型:智能化基本功能,包括无纸办公、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系统、多功能粮情测控、智能安防、远程监管接口和中控室等;第四类型:智能化基础功能。包括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系统、安防监控、粮情测控、远程监管接口等;上述两种类型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
3、质量标准:合格,并确保投标所选用的设备、材料、软件与技术之间的兼容性,而且应具有方便的可扩充性,应确保设备性能符合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财政厅下达的《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6号、《河南省粮库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等3个试行标准的通知》豫粮文【2016】152号文件以及其它相关文件中的技术标准要求,并按照省局要求实现与河南省粮食局“粮安工程”智能化管理平台无缝对接。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中标单位根据服务内容分别与平顶山城郊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和河南宝丰国家粮食储备库签订合同。
5、计划交货期:一第三类型工期不得超过2个月;第四类型工期工期不得超过1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4、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有效期内);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 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在2017年8月25日17:30北京时间),在平顶山市光明路金域蓝湾6号楼4楼报名。
2、报名时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复印件2套(携原件)到现场报名,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只有通过报名的单位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城郊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光明路金域蓝湾6号楼4楼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18239787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