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市直高级中学委托,就巩义市市直高级中学学生教室三相柜机空调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市直高中学生教室三相柜机空调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7-0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3P冷暖柜机(详见询价文件)
2.2 采购预算:144000元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3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省级代理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证明;
3.4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应在报名期间内);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14年6月26日至今)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代理商获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授权均可报名,但只能视为一个投标供应商;代理商获得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授权,可视为不同的投标供应商;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通知书发售信息
4.1 询价通知书出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2 询价通知书出售地点:巩义市和平路瑞驰项目管理二楼(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
4.3 询价通知书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 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5 供应商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6、授权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9、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以上资料验证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巩义市和平路瑞驰项目管理二楼(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进行报名;
五、询价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5.1 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下午15:00。
5.2 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巩义市和平路瑞驰项目管理三楼会议室(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
六、询价有关信息
6.1 询价时间:同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询价地点:巩义市和平路瑞驰项目管理三楼会议室(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市直高级中学
地址:巩义市北山口镇青龙大道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412 6109
代理机构: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和平路中段瑞驰项目管理二楼(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371-6959 6958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