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0069
1、招标条件
新野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农【2017】2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新野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000.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占比49%;省级财政资金1500万元,占比49%;群众投劳折资0.65万元,占比2%;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及配套,现有机井配套;埋设地埋管道;疏浚排水沟,新建排水涵;新建灌溉信息化管理系统;架设高压线路,敷设低压线路;新建机耕生产路等。
2.3建设地点: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项目区:①项目区建设地点为:王集镇的白滩、周湾、齐楼3个行政村;②项目区建设地点为:上港乡的梁营、梁埠口、果园、齐花园村4个行政村,本年度建设规模2.108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085万亩(低压管灌2.1085万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采购以及施工和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120日历天;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水泵、管材及设备标段:交货期满足施工要求。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8个标段,第1-10标段为施工标,第11-27标为材料设备标,第28标为监理标,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第1标段: 机井工程(王集镇)
第2标段: 机井工程(上港乡)
第3标段:桥涵及清淤工程(王集镇)
第4标段:桥涵及清淤工程(上港乡)
第5标段:机耕道路工程
第6标段:机耕道路工程
第7标段:机耕道路工程
第8标段: 变压器房工程
第9标段:田间管网施工及灌溉设备安装工程(王集镇)
第10标段:田间管网施工及灌溉设备安装工程(上港乡)
第11标段:PVC-M管材采购工程
第12标段:PVC-M管材采购工程
第13标段:PVC-M管材采购工程
第14标段:PVC-M管材采购工程
第15标段:PVC-M管材采购工程
第16标段:PVC-M管材采购工程
第17标段:涂塑软管采购工程
第18标段:水泵设备采购工程
第19标段:水泵设备采购工程
第20标段:水泵设备采购工程
第21标段: 高压电力配套工程(王集镇及上港乡)
第22标段: 低压电力配套工程(王集镇)
第23标段: 低压电力配套工程(上港乡)
第24标段:田间节水灌溉设施采购工程(王集镇)
第25标段:田间节水灌溉设施采购工程(上港乡)
第26标段:水源井信息化工程(王集镇)
第27标段:水源井信息化工程(上港乡)
第28标段:新野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资格要求
第(1-4)标段、(8-10)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4年8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施工合同书(以合同日期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5-7)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4年8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施工合同书(以合同日期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11-17)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须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
(5).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取得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安装、调试以及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技术服务;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18-20)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取得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须提供安装、调试以及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技术服务;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21-23)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
(4).2014年8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24-25)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须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
(5)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取得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安装、调试以及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技术服务;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26-27)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须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
(3).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取得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须提供安装、调试以及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技术服务;
(5)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监理(28)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至少为7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齐全;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014年8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出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应出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等(11-27标段除外)。
3.4投标企业及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11-27标及5-7标段的市政资质除外)(以上信息以河南省水利网公示为准)。
3.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主要人员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6每个投标人可对相应的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取一个标段。
3.7投标企业(第11-17、18-20、21-23、24-25、26-27标段除外)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施工标指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监理标指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4.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4.4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8月 18日上午08:30分至 2017年 8月 25日下午17: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8月 18日上午08:30分至 2017年 8月 25日下午17:30分。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1-27标段2000元/份、28标段10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室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企业须缴纳招标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
6、踏勘现场和招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和招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和《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招 标 人:新野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7-66012098
地 址:新野县书院路4号
水行政监督部门:新野县水利局
电 话:0377-66012006
地 址:新野县书院路4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金水区顺河路38号院东
邮 箱:hnrygg@126.com
电 话:15660177750
传 真:0371-60949089
联 系 人:段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