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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2017年11所学校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544  发布时间:2017/8/18 17:0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2017年11所学校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2017年11所学校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118号

2.3项目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2.5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2.6工期:二标段60日历天 。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标段(二次)

    二标段:王楼镇吴杏初中地面;魏邱乡赵留店小学围墙,沙河学校操场;马庄乡野厂小学操场,原屯小学地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其它资格条件: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7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份(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入)。

3.8具有投标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 2017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每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2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4963131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223719100   

8、监督部门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0373-7106917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