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农经[2017]3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河南省、郑州市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发布登封市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备购置二标和供水管材二标二次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登水招标[2017]11号
2.2工程名称:登封市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4建设地点:登封市境内
2.5资金来源:中央、河南省、郑州市财政资金
2.6招标内容
登封市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位于登封市境内,项目建设内容为共建集中供水工程89处,其中新建工程56处,改造工程21处,管网延伸12处,涉及登封市10个乡镇49个行政村,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8.6117万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井49眼,新打大口井7眼,新建管理房71座、共计1420㎡,清水池21座、共计830m3,无塔供水器58套,潜水泵75套,管道加压泵4台,次氯酸钠发生器74套,离子交换器1台,变压器47台,共铺设管道188km。
2.7招标范围:
设备购置二标:无塔供水器设备购置;
供水管材二标:供水管材(供施工6~10标);
2.8供货期限:18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质量达到合格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备购置二标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设备生产企业;(2)应具有质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行业产品质量证明文件;(3)设备购置二标应具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省疾病控制中心检测报告;(4)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就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2供水管材二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材生产企业;(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应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PE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省疾病控制中心检测报告;(4)投标人产品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书;(5)委托代理人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自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的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关系;(6)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就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后,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需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携带资料到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封项目部(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 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已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分至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封项目部(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提供资料如下:
1、设备购置二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相关行业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省疾病控制中心检测报告;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2、供水管材二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省疾病控制中心检测报告;
(4)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书;
(5)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的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水利网》(www.hnsl.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郑州市水务局网》(www.zzsl.gov.cn)、《郑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hengzhou.hngp.gov.cn)、《登封市政府采购网》(http://dengfeng.hngp.gov.cn)同时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登封市嵩山路
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0371-628747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豫水大厦5005室
联系人:索经理
联系电话:0371-62863937
水行政监督单位:登封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371—62872550
2017年8月17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名称)(电话:固话:),拟于年月日,参加年月日在网公开发布的由(代理公司名称)组织的(业主单位名称)(电话:)的(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投标报名,现将公司及法人;项目经理及被委托人相关资料复印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查询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