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993 发布时间:2017/8/16 18:54:00
第一卷 招标公告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委托,现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
二、项目实施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项目
2、项目概况: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项目位于白河大道以东,机场北五路以北,包括李高路、白河大道和黄河路三条道路工程、李高路综合管廊工程、李高路南侧水系绿化工程、配套安置房工程及配建十五年一贯制学校一所。
3、项目总投资:约30.39亿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216亩,总投资约30.39亿元(包含征拆费用约5.2亿元),其中:李高路长度约5.35km,道路红线宽65m,双向8车道;黄河路长度约0.53km,道路红线宽60m,双向8车道;白河大道长度约0.42km,道路红线宽50m,双向6车道;李高路综合管廊长度约4.5km;水系绿化工程占地约1665亩;配套安置房工程总建面积约45万平方米及配建十五年一贯制学校一所。
6、工期:2年
7、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以201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本项目预计征拆费用为5.2亿元人民币,中标人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筹资到位。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5、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合同额15亿元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业绩或PPP项目(PPP项目社会资本方)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要求: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提供)。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5.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5.3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5.4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 8月16日上午08:30分至2017年8月 23日下午17: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08:30分至2017年8月23 日下午17:30分。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室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企业须缴纳招标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166026
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137556
监督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167931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