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易游网页版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2017年度原阳县官厂乡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457  发布时间:2017/8/16 17:06:00

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2017年度原阳县官厂乡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7GB7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2017年度原阳县官厂乡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原阳县官厂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总承包、二标段监理

2.2项目名称: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2017年度原阳县官厂乡工程

2.3招标编号:原交建2017GB74号

2.4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勘察、建筑工程设计、室外管网配套及基础设施设计;本项目施工、采购及保修阶段等工作。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阶段施工监理。

2.5建设地点:官厂乡境内

2.6施工要求:本项目采用部分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法(墙体)。

2.7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设计、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监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检验格标准。

2.8项目概况:

官厂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涉及8个村庄,1676户,安置区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36.2万㎡;总投资约5.83亿。

2.9 施工工期: 12 个月;监理工期:随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信要求:  

3.1 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备承建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能力。

3.2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即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来财务审计报告(附带二维码)。

3.3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4人员要求:

    1、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单位报名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2、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等相关技术人员。   3.5 其他要求    3.5.1参与投标竞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3.5.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以先报名登记者为有效投标人。     3.5.3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5.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监理资质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4.2 资质要求: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

  4.3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即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单位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4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5人员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   4.6 其他要求    4.6.1参与投标竞标的单位,报名时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    4.6.2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无违法活动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施工报名要求:

    5.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2017年1月至今,提供原件)。     5.1.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内容)。

5.1.3企业业绩资料(提供EPC项目合同)

5.1.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5.1.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5.1.6 提供为本项目使用PC构件生产厂家的合作意向书。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2 监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5.2.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2.4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连续三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6.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 

6.2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到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登记,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 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施工为人民币捌拾万圆整(¥ 800000.00元);监理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帐户并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财务科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提供保证金收据,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9:30分;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官厂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373-7555100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5225940533  

8.监督单位及电话: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原阳县住建局:0373-7585716

原阳县审计局:0373-7297745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5256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