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2017-005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已经豫建城【2014】12号文件、镇政纪【2017】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平县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经营范围:王岗乡、高丘镇、卢医镇、曲屯镇、枣园镇、马庄乡、贾宋镇、张林镇、郭庄乡、侯集镇、安子营镇、彭营镇、老庄镇、二龙乡、杨营镇等15个乡镇(纳入县城规划区范围除外);
2.2项目经营内容:管道天然气建设、运营、销售(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2.3项目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期限30年,以《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授权书》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经营期限届满后移交政府。政府重新授予特许经营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可以优先获得该特许经营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一 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证若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且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3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和融资能力;
3.4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的城镇项目规模不小于1万管道燃气用户,有投资、经营、管理城镇燃气设计、运行等方面3年以上成功经验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因实际需求,西气东输管道气途径镇平县,所以需要投标人提供与中石油、中石化等国家合规的气源企业的合作关系(近三年其他地区的类似项目与气源企业签订的非槽车形式的供气协议);
3.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3个(乡镇级)及以上的类似企业业绩(以与当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日期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审验原件)。
注:1.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与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一致。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 日至2017年8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至18:00。 4.2报名地点及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投标企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核对(详见该公告报名及开标时应提交的资料要求),并填写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提交资料合格的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名称和款项名称,招标文件500/份(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原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送时间: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对各报名单位发送。 4.4 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支行 缴纳费用后的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并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回执单复印件。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根据投标人所留的电子邮件地址发放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若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五、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报名及开标时均需提供) 5.1所有投标人须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证若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燃气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与气源企业合作关系证明原件、企业类似业绩;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2014、2015、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人的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上述“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要求。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二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2、所有投标人须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报名时提交)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标时提交)并加盖公章。 5.3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成册的复印件二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楼开标室(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 100 米路北),并办理签收手续。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电 话:0377-83866772 招 标 人:镇平县建设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18637772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7楼、9楼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13460625547
日期: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