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灵宝市人民法院高清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高清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灵政采购 【2017】070号;
灵公资采 【2017】097号;
3、招标内容:高清视频监控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5、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预算金额:55万元;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技术参数主要产品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原件装订在正本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并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
2、网上报名需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smxgzjy.org)“登录业务系统”入口于2017年 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18时00分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
3、现场报名请于2017年 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成功截图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报名;
4、需携带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近三年企业财务报告;具有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伍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均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16时00分
3、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9301001600000194
开户银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递交形式: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
(2)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3)转款成功后持转账凭证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灵宝市金城大道河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12楼)换取相应凭证,同时将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给代理公司。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09时00分;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河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12楼)开标二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 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人民法院
地 址:灵宝市函谷路中段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88302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98-6195888 18203987388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