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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2017年防汛物资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浏览量:1609  发布时间:2017/8/15 8:56:00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汝州市水利局委托,对汝州市2017年防汛物资购置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1.1项目名称:2017年防汛物资购置

1.2采购编号:汝财询价采购-H-2017-069

1.3采购内容:2017年防汛物资采购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项目控制金额30万元整

1.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10日内。

1.6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以下所有:救援或救生器材,五金电器,电子产品,电缆,劳保用品,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经营范围。

2.3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以来相关物资供应30万元以上的合同业绩。

2.4供应商需提供授权委托人2017年以来企业为其连续半年以上的缴纳社保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2.5供应商需提供企业近半年来纳税证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开标时供应商需提供资格要求证件原件或公证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类似项目合同原件或公证件等,否则将不被接受。

三、报名须知:

3.1资料要求: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的、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3.2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3.3报名合格的供应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需另外单独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汝州市东环路东花坛向北150米路东东大村委会三楼。

4.3询价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询价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发售地点:汝州市东环路东花坛向北150米路东东大村委会三楼。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及开标地址:汝州市东环路东花坛向北150米路东东大村委会三楼。

5.3逾期送的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州市水利局

地    址:汝州市仓巷街11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13753527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汝州市东环路东花坛向北150米路东东大村委会三楼

联 系 人:邢先生、梁女士

电    话:0379-60168157、17624585408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