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巩义市委组织部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住房改造项目已由相关单位以公开招标(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10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委组织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委组织部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住房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101号。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巩义市委组织部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住房改造(详见图纸及清单)。
2.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3.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8月14日至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经理),且无不良记录,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月14日至2017年8 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报名。
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定)、《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等证明文件。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8月14日至2017年8 月18日。
5.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巩义市佰金苑宾馆四楼会议室(新华路37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委组织部
地 址:巩义市陇海路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43538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先生、庞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巩义市委组织部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