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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芝田镇寇家湾幸福苑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957  发布时间:2017/8/14 18:57: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巩义市芝田镇寇家湾幸福苑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巩义市芝田镇寇家湾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巩义市芝田镇寇家湾幸福苑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HBHJ1707-HN-053号

2.3建设地点:巩义市寇家湾新村一支路北高山社区西,五组岭脊地

2.4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补充文件

2.6工    期:1年

2.7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800万元

三、资格要求:

3.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3.3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不含临时),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4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注意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室持以下资料报名;

4.2报名所需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②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④ 拟派往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不含临时),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证明;

⑥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留存。

4.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售价300元,费用现金支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巩义市芝田镇寇家湾村民委员会

联 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03712117

招标代理: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B座19楼203室

联 系 人:丁先生  赵女士

电    话:0371—61685888   15837152157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