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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梁村乡吴村小学教学楼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39  发布时间:2017/8/14 16:57:00
南乐县梁村乡吴村小学教学楼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南乐县梁村乡吴村小学教学楼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乐县梁村乡吴村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南乐县梁村乡吴村小学教学楼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2.招标编号:BRR17-HN-ZB-340; 3. 建设地点:南乐县梁村乡; 4.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财政资金; 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6. 工程概况:建设面积1931平方米,框架结构; 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9.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要求;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叁级或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需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始缴纳凭证或网上查询截图;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需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始缴纳凭证或网上查询截图; 5、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6、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须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 注: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后审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书、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015、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8月14 日-2017年8月22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9月18日上午09 时 00分, 地点为 : 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乐县梁村乡吴村小学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139393884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3-7701717 1310393996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