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ZB-2017-0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已由鹤政(2015)2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建设资金为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招标人为鹤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
2.3 投资概算:约600万元;
2.4 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招标范围: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包含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鹤壁市文化中心、鹤壁市淇河宾馆、鹤壁市文广新局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7 监理周期: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4以来)至少监理过一个海绵城市改造项目或者市政项目(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1.3 拟派项目总监须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总监近三年(2014以来)至少监理过一个海绵城市改造项目或者市政项目(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1.4 提供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若企业注册时间不到三年的,以实际注册年限提供);
3.1.5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1.6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以上(含1人),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以上(含1人),监理员5人以上(含5人),须提供相应岗位证书。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申请人,请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9日招标公告期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施工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前七天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进行公布。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日15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2-66169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77771
邮 箱:hbt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