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ZB-2017-13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鹤政(2015)2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建设资金为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招标人为鹤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
2.3 投资概算:约600万元;
2.4 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招标范围: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施工,包含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鹤壁市文化中心、鹤壁市淇河宾馆、鹤壁市文广新局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2.7 建设工期:3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1.4、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业绩或有市政工程(小区道路绿化)项目业绩至少1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网上截图)。
3.1.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招标公告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1.6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无未被解除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围标、串标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内未解除的情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含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投标人造假或存在本条规定的,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取消其一至二年投标资格并拉入黑名单、没收投标保证金】;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申请人,请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9日招标公告期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施工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前七天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进行公布。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日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2-66169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77771
邮 箱:hbt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