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第三批试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濮阳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第三批试点)建设项目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濮阳豫开百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濮阳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第三批试点)建设项目2.2招标编号:LHPYFW2017-148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2.4建设地点:濮阳县城区2.5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约12亿元;政府投资;2.6工期:30日历天/标段;2.7质量要求:合格2.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勘察设计:该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标段: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施工阶段工程造价过程控制);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2.拟任项目负责人: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原始缴纳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3.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类似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勘察、设计各提供至少一份,不可为同一项目)、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为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约合同中承担起义务和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招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原始缴纳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3.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类似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5.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7、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方法: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8 月16日 - 8 月22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3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濮阳豫开百城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393-3260599招标代理单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丁曦联系电话:0393-6919008 188393035552017年 8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