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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电子皮带秤购置及升级改造、红外水分仪购置及升级改造、金属探测仪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478  发布时间:2017/8/14 15:07:00

1.招标条件:

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的委托,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电子皮带秤购置及升级改造、红外水分仪购置及升级改造、金属探测仪购置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一标段:安阳卷烟厂制丝线技术改造项目电子皮带秤购置及升级改造;

二标段:安阳卷烟厂制丝线技术改造项目水分仪购置及升级改造;

三标段:安阳卷烟厂制丝线技术改造项目金属探测仪购置;

2.2 项目编号:HNZYAY2017021

2.3 建设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园区内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一标段:制丝生产线新购置4台电子皮带秤以及改造17台利旧电子皮带秤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伴随服务;

二标段:制丝生产线新购置5台水分仪、2台HMI操作界面以及改造20台利旧红外水分仪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伴随服务;

三标段:制丝生产线1台金属探测仪采购、安装调试,2台利旧金属探测仪移机服务以及伴随的相关服务等内容。

2.6 工期:

一标段:137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标段:108个日历日内完成。

三标段:138个日历日内完成。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1.2、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3、必须具备组织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

3.1.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可开具的发票类型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6、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4、2015和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2017年成立的无需提供此项);

3.1.7、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至投标截止日前到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1.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的查询结果;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是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2.2、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3、必须具备组织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

3.2.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可开具的发票类型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6、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至投标截止日前到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标段:

3.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且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可开具的发票类型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2、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3.3、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授权书;

3.3.4、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6、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至投标截止日前到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4.3报名携带资料:

4.3.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3.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统一组织机构代码的营业执照;

4.3.3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3.4一标段(电子皮带秤购置及升级改造项目)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3.5合格投标人承诺(详见本章附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截止时间

5.1 购买时间:2017年 8月14日~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5.2 购买地点: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5.3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4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烟厂路

联系人:程先生、孟女士

联系电话:0372-5089189、0372-508996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联系人:李先生、冯先生

电  话:0371-65716296    手机号码:13598057299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