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2016年兰青乡胡塘等二个村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90 发布时间:2017/8/14 11:21:00
招标编号:ZYXJSGC-2017-48
1、招标条件
正阳县2016年兰青乡胡塘等二个村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阳县兰青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正阳县2016年兰青乡胡塘等二个村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
2.2、项目地址:正阳县兰青乡胡塘、张庄二个村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程质量:合格
2.6、施工标工期: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与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企业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投标;
3.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也不接受与其分支机构的同时投标。
3.4、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凡具备以上条件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4 日至2017年 8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必须打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6.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单独密封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查询保密箱。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若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3企业报名前须到项目区自行实地踏勘,报名时出具招标人踏勘确认书原件,否则不受理报名。
6.4、相关报名表格请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本项目相关表格。
6.5、费用: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6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6.6、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出具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6.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标段投标保证金 : 肆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11 日16时前(以银行实际时间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下面指定账户,以到账日期为准,凭银行转账凭证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正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时持交易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南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090 7001 1000 00060-0001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及用途,不得显示标段名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人民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阳县兰青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驻马店市纬一路物华领馆2号楼3楼
电 话:13783329218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17839690777
2017年 8 月 14 日